日期:2022-07-13 09:03:27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026
2022年7月12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某、金某等20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金安区2名律师为该案2位被告人辩护代理,根据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来函和相关规定,区司法局指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及部分律师到庭旁听庭审,对辩护律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的代理表现、承办案件态度、庭审效果等进行了现场监督,庭审中,辩护律师遵守庭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思路清晰,展示了金安区律师良好的执业形象。
派员旁听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活动,充分落实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