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员服务>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09:13:23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4002

六律发〔2021〕03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省律师协会《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实习程序: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应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由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严格审查,县区申请实习人员需交所辖律协联络组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至市律协办理实习登记;市直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汇总材料至市律协办理实习登记。法援律师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第一批受理实习登记时间:20213月15412号

三、实习登记申请材料:

1、《实习申请表》(贴照片,正反面打印);

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的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4、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

5、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6、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7、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或批准辞职(退休)的文书或文件;

8、申请实习人员近期寸免冠彩照(蓝底)张;

9、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高等院校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实习登记材料按附件1要求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四、实习登记的相关费用:

申请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教材(自愿购买)及实习费用(根据省律协通知执行),由实习人员直接在省律协培训时交给省律协;实习证工本费5元,由市律协代为收取。

五、其他要求:

1、实习登记材料复印件应由拟实习律师事务所严格审核,签下“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县区律师事务所还需经律协联络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县区司法局公章。

2、各律师事务所应把好实习人员接收关,严格审核实习材料,杜绝虚假材料和挂名实习,加强对实习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实务训练,严格实习纪律,提高实习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升实习管理工作水平。

报送地址: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六安市农科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人:张晓苗           联系电话:3312547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13月15

附件:附件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封面).doc

              附件2:承诺书、保证书.doc

              附件3: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4:实习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