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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8 01:33:23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2783

六律发〔2021〕15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律协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1121日前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合格,且实习期满一年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包括2021年第期实习考核未通过以及因事未参加考核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另“先上岗、再考证”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未取得法律资格证的可以正常面试,面试合格以后按照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二、考核程序

实习考核分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三、考核材料

申请专职律师的实习人员提出考核申请时,应当同时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征求所在党组织意见出具的《实习鉴定书》(附件1正反面打印)、个人实习总结(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供《实习鉴定书》中“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中列明的案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包括下列材料:

1.参与已办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辩护)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辩护)词以及裁判文书;

2.参与未办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辩护)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辩护)词;

3.非诉讼业务应提供证明本人参与服务材料,以及证明本人参与辅助办理法律事务材料。

(二)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2)。材料应包括不少于参与10件诉讼、仲裁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活动记录、心得体会及指导老师点评。案件时间需覆盖全年、案件种类尽量多样化,指导老师必须手书个案点评意见并签名。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申请实习的除外),非诉法律事务应材料齐全,每件案件另附报告书。

(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原件由实习人员在面试考核时面交)。

(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此证在市律协)。

(五)《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附件3)。

(六)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考核要认真填报《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4)。

考核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1年1126日至1210日上报市律协秘书处。

四、面试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茜 张晓苗    联系电话:3312547

地点:市律协秘书处(市农业科技大厦20楼)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18

 

 

附件:

      附件1:实习鉴定书.doc

      附件2: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doc

      附件3: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doc

      附件4: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