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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09 15:26:41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3751

律发〔2023〕05

各县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援中心,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要求,现将2023年度会费收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填报《各市、县律师协会交纳会费明细表》(见表一)。

六安城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含市直、金安、裕安)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基数为1200元。团体会费每所每年基本标准为: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0人以下的,团体会费为20000元;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1—50人的,团体会费为25000元;3、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51—100人的,团体会费为30000元;4、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101人以上的,团体会费为40000元。

其他各县区(霍邱、霍山、金寨、舒城、叶集)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基数为1000元团体会费每所每年基本标准为: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0人以下的,团体会费为10000元;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1—50人的,团体会费为15000元;3、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51—100人的,团体会费为20000元;4、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101人以上的,团体会费为35000元。

二、会费减免及程序

依据《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第四条至第九条规定: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首次申领执业证的专职律师,申领执业证当年和第二年免交个人会费,自第三年起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2重新申请执业和由外省、地市转入我市执业的律师,自发证日期次月起,转入当年执业不足6个月的,减半交纳个人会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3、生育的女律师,免交年个人会费。

4、罹患有重大疾病且严重影响执业的律师,免交三年个人会费。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根据当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会费减免申请,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应材料,由市律师协会审核,并报省律师协会核准备案,予以相应减免。

申请会费减免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安徽省律师协会(团体/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

2、符合会费减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生育的女律师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罹患重大疾病律师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两份

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标准,纳会员会费。

四、2023年度安徽律师互助基金暂不收取,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各缴费单位将会费于2023年4月7日前统一缴入六安市律师协会的银行账户,请务必在转账时注明单位或个人名称

(户名:六安市律师协会;帐号13140010090249815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金安支行)

联系人杨茜             联系电话:0564-3312547

邮箱:lalx2003@163.com

附件:

1.各市、县律师协会交纳会费明细表(表一)

2.各市、县律师协会交纳会费汇总表(表二)

3.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申请表(表三)

4.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5.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度会费收取附件.zip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33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