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05 14:36:20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557
六律发〔2024〕01号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脱离原单位申请社会律师执业考核办法》和安徽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对2023年第三期18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及公示,认定以下18人合格。名单如下:
姓名 | 实习律师事务所 |
朱玉 | 安徽天爱律师事务所 |
林世玉 | 安徽立能律师事务所 |
唐锐 |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
梁修勇 | 安徽余浩律师事务所 |
尹鑫 |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 |
苏亚 | 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 |
黄友明 | 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 |
张世家 |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
杨曼曼 |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
管克桃 | 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 |
储友丹 | 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 |
祁传保 | 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 |
裴燕 | 安徽龙鼎律师事务所 |
卢光胜 | 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 |
徐鼎 | 安徽嘉树律师事务所 |
李勇明 | 原金寨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
罗卫无 | 原霍山县医疗保障局(公职律师) |
刘松 |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 |
上述合格者,可到市司法局依规办理申请律师执业许可手续。联系电话:3622018
报:市司法局 省律师协会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