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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缴纳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8-03-15 08:18:00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13258

 六律发〔2018〕9

 

关于2018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缴纳会费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律协联络组),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国有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律师互助金管理办法》、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和《六安市律师协会会费调整的通知》(六律协[2009]8号)等规定,现将2018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缴纳会费、互助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律师执业考核的通知”要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会费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类别执行”。按照该《管理办法》第五条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其中六安城区为三类地区,各县(含县级市)为四类地区。依据上述标准,市直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向省律协缴纳个人会费600元,向市律协缴纳个人会费600元;县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向省律协缴纳个人会费500元,向市律协缴纳个人会费500元

二、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2)项规定:“律师协会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互助金50元”,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每年应缴省律协互助金50元。

三、省律协会费及互助金均由市律协代收后上缴省律协。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于2018年325日前将个人会费及互助金缴入六安市律师协会的银行账户(户名:六安市律师协会;帐号13140010090249815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请务必在转账单、现金缴款单上写明汇款人及所在单位3月26日到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凭缴款单领取缴款收据。

 

联系人:  许雯  电话:0564---3312547

地址:   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20楼市律协秘书处

                   

                   六安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3

 

报:市司法局 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