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9-17 15:27:56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1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六安律协”特开设此先进事迹展播。希望全市广大律师以榜样为标杆,传承法治信仰、凝聚奋进力量,以法治实干护航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力书写我市律师行业的崭新篇章。
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
郑大志


郑大志,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自2017年任职以来,郑大志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恪尽职守、辛勤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律所党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郑大志同志在律师执业期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跟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不但自己努力学习,还带领组织全所执业律师学习。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诉讼案件代理和非诉法律事务方面,始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树立党员形象,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郑大志同志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律所的各种规章制度,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优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为律所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在平时生活和工作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为律所其他党员树立了良好形象并起到了带头作用,为律所创造出较好的单位效益和社会效益。平时乐于助人,关心同事,善于合作,起带头作用。服从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踏实肯干。
勤于学习,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自担任事顺所党支部书记以来,郑大志同志深知新时期对做好党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她把学习理论、提高理论素养和改进工作作风作为提升自身素质的首要任务。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领悟。长期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有很大提高,更加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的信念,更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坚持律师工作与党务工作齐头并进。作为一名老党员律师,郑大志同志坚持将政治素养与专业素养“双线”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用深厚的法律功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知”丰富自己,在律所组织开展自学,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全面加强学习,以党的理论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为主。用“行”践行初心,与全所律师一起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专业和所长,在普法、公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服务,践行为民初心。用“正”维护公平,她以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从不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在每一次的诉讼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表律师观点。
以党建引领促进律师执业工作。她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与加强正向激励结合起来,积极引领党员律师投身到服务大局的中心工作中,在完成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中接受锻炼和考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让他们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在工作实践中接受历练、提升能力。严格党员发展条件和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热衷公益活动,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工作

在工作中,郑大志同志能够积极认真地办理指派的援助案件,认真履行援助工作职责。同时,郑大志同志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等公益普法活动,为人民群众及企事业单位解决法律问题。积极参加“双联”工作,带领全所律师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与送法下乡活动,参与教育系统举办的普法讲座进校园活动;参与政府信访法律咨询服务,完成检察院、法院、信访局值班律师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办理群体性涉访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参与妇联工作,为基层乡、村妇女宣传、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妇女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她在执业过程中脚踏实地、认真工作,始终牢记使命,不忘执业初心,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精进业务,时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郑大志同志作为一名基层的党支部书记,在平凡的岗位中,以不为名利的高贵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投入满腔热情对待党务工作,做好律所党支部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1年7月被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2年6月被中共安徽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省律师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2024年7月被中共六安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