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由六安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责:向律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律师代表大会职权;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定行业管理规则、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听取会长、副会长述职报告,并就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选举、罢免或增补会长、副会长;向律师代表大会提出选举、罢免理事的议案;审查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决定召开临时律师代表大会;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四届理事会有23人组成。
组成人员:
王圣任 王庆贤 王智勇 方 娟 尹 浩 叶 超
任六富 刘自胜 江兆存 李 甫 杨道珊 汪丹新
张玉尧 张思祥 陈代斌 陈 伟 周 群 赵 刚
姜 蔓 高 洁 黄光云 韩成刚 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