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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

日期:2023-02-15 16:59:48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829

职责开展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及代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各类婚姻家庭问题调查研究,寻找化解现代婚姻家庭矛盾的合理途径和理论依据;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共计22人)

主任委员:

何晓丽

安徽楚淮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委员:




张 宏

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

周 铮

安徽徽蕴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

赵 平

安徽梅山律师事务所

委员:




王文雅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王成军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

王 宇

安徽中皋律师事务所

王 瑜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方 娟

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

冯东升

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

杜尊梅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

李 云

安徽中皋律师事务所

李 亚

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

张美奥

安徽芝田律师事务所

武明珠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赵 会

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

胡锐鑫

安徽翱亚律师事务所

高绪圣

安徽翱亚律师事务所

梁 艳

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

童 锋

安徽徽天(六安)律师事务所

谢大丽

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

窦兵仁

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