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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与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

日期:2023-02-15 17:15:19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778

职责推进律师参与代理执行案件积极作用,化解执行过程中矛盾;探索律师在执行代理中财产调查、财产保全、财产控制和变价中的作用;探索发挥律师在防范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中的作用;推动律师参与“执转破”和“无产可破”的处理。

           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共计20人)

主任委员:

王康健

安徽金亚太(六安)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委员:




丁白贺

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

刘平安

安徽梅山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

赵晓玲

安徽金亚太(六安)律师事务所

委员:




牛 犇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叶贻祥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

刘 珩

安徽德直律师事务所

祁和林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李 丹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杨远敏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汪 巍

安徽金亚太(六安)律师事务所

张 静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张 静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

陆 禹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

陈星星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幸 晓

安徽翱亚律师事务所

郑家海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徐 浩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滕旭辉

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

潘冬梅

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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