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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民生】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帮我拿到了血

日期:2017-08-10 06:40:04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925

  我叫石鑫,男,45岁,家住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大坝村黄庄组,2016年3-4月份,我和妻子在镇高速御景天地二期8#、15#楼从事建筑瓦工,所在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夫妻二人因此离开了该工地,到浙江打工,到年底结算工资时,我不在家,在该工地所干工资大概有4000元没有结算。等我回来时,在该工地务工的工人工资已结算完毕,当时我找到了平时带我们干活的包工头倪习友,倪习友说工地老板亏本,跑了,无法拿到钱!当时央求倪习友帮我打个条子,作为结算凭据,因倪习友不愿在条子上写“欠款人”三个字,只书写了自己的名字,我也只好作罢。后来多次找倪习友要钱,均遭其拒绝。
  后经有人叫我寻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求助,我们找到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张登明律师,询问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问题,张律师很友好地接待了我,看了我的结算单,说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申请诉讼维权。我本以为该结算单不是欠条,可能打不赢官司。但经过张律师的努力,调取了倪习友的身份信息,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开庭时,倪习友极力辩驳自己不是包工头,也是受害人,但在律师强有力的辩驳下,法庭倾向性的提示倪习友可能要承担付款责任,最后迫使倪习友愿意调解,同意当庭支付我2500元,我也接受了该方案。本以为付出的劳动,无望拿到工资款,可是有了法律的武器,有了律师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我的劳动没有白白付出!
  我拿到工资款,为表示感谢,抽出500元给张律师递过去,张律师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说国家设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的就是要为老百姓维权,律师也有为低收入群体服务的社会责任.我真的要感谢政府,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这一惠及广大农民工的好政策!我也要感谢为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好法援律师!(石鑫口述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