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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司法所坚持“ 三个好”进一步规范法援民生

日期:2017-08-10 06:40:45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823

  青山司法所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咨询工作,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明度及满意度,把坚持三个“做好”作为基本标准,努力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一是做好顾问,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帮”。严格履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咨询做到及时登记、询问仔细,解答详尽。当遇到不能及时解答的疑难问题时,不推诿、不敷衍,而是即刻说明情况,留下对方联系方法,待后告知。对提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申请的案件及时报批,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说明情况,并告知有关规定,指导其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二是做好参谋,做到“解难息纷,合法维权”。指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及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调解不成的纠纷,指导当事人通过仲裁、复议、诉讼等其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促使当事人自觉克制过激情绪和不当行为。
  三是做好宣传,做到“寓法于事,寓法于宣”。通过法援民生工程解答咨询,以案说法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程度和运用法律援助的能力。定期对咨询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舆情特点和群众需求突出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实效。(青山司法所供稿)